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

「小型市场基金推广」(下称「基金」)旨在向中小企业提供资助,鼓励中小企业推广活动,帮助其扩展香港境外市场。

申请资格:

  1. 企业须已在香港按照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记。
  2. 企业须满足政府订明的中小企业定义,即如从事制造业而在香港招聘企业100人2sup>;及如从事非制造业在香港招聘行业50人。
  3. 在基金申请时,企业须在香港有实质业务通道。空壳公司或香港一边从事经营事业的企业,不会被在香港有实质业务通道3
  4. 企业如以前曾获资助,所获的累积资金不能超过规定的累积资助。拥有相近商业登记资料(例如业务性质、地址、联系电话、股东/感情)的申请企业,会被关连企业所累积的累计资助金额会被计算及累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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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没有涉及到的推广活动的企业申请/协办机构/服务商或与/协办机构/服务供应商有关的。

申请资格

提供基金的资助活动,有自己的企业以推广其产品/或服务,而该些推广活动或活动平台必须由有良好业绩的机构4发起或营运:

  1. 香港境外展销/贸易。
  2. 香港境外商贸旅游团。
  3. 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本地展销/展示(详细请按此处)。
  4. 在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印刷贸易刊物上刊登广告。
  5. 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出口推广活动,例如通过发布广告、搜索关键字、上载产品资料、建立或优化网上商店等。
  6. 建立或优化申请市场的企业所拥有,以香港境外市场为主要对象的公司网站/流通应用程序作出口推广。

资助金额

每宗申请只可包括参与一项出口推广活动的相关开支,最高资助额为申请企业就有关活动缴付的核准开支总费用的50%或10万元,以较低者为准。

企业申请基金资助的次数不限,然而每家企业所获的累计资助金额上限为80万元。

申请程序

企业必须在参与的展销/展览会或商贸考察团完结日、刊登广告的印刷贸易刊物出版日、在电子平台/媒介进行的出口推广活动的有关合约完结日,或建立/优化申请企业拥有的公司网站/流动应用程式的有关项目完成日后的六十个历日内,以邮递方式或亲身将资助申请送交工贸署「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组。申请企业须确保递交的申请在规定限期内获工贸署收讫,逾期申请将不获接纳。若以邮递方式递交申请,申请企业应将邮递所涉及的风险和时间计算在内。不论有关出口推广活动是否在香港举行,工贸署只按香港历日表计算时限。若申请的限期日为星期六、日或公众假期,申请企业须确保其递交的申请在限期日前的一个工作天获工贸署收讫,否则申请会被视作逾期申请。

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

  1. 填妥的申请表格
  2. 申请企业的有效商业登记证副本。
  3. i) 就无限公司而言:商业登记册内申请企业资料的核证本或电子摘录副本,须在最近两年内发出;
    ii) 就有限公司而言:申请企业最近期的公司注册处周年申报表(表格NAR1)或法团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表格NNC1)的全份副本。
  4. 代表申请企业签署申请表格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证或护照副本。
  5. 缴付各项申报资助的开支的收据正本和一份副本,以及相关发票、报价单及合同等的副本(须能显示发出机构的详细联络资料),收据上显示的付款人名称与申请企业名称必须完全相同。

各项政府资助项目

4大热门推荐政府基金

TVP科技券计划

创新科技署推出的科技券计划,目的是致力提升香港中小企业的科技应用,加快业务发展,提高企业生产力,减低日常营运成本,从而增强香港中小企的总体竞争力

BUD专项基金
- 内地计划

为协助香港企业在中国内地进行市场推广及品牌宣传,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设立了优化版BUD专项基金内地计划,资助金额由以往的港币五十万升至一百万元,并在施政报告2019中增至二百万元。

BUD专项基金
- 东盟计划

继BUD内地计划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设立了BUD专项基金东盟计划,目的是协助香港企业在东南亚联盟(东盟)十国进行市场推广及品牌宣传,金额亦与内地计划看齐

中小企业
市场推广基金

「中小企业市场推广基金」由工业贸易署举办,针对群组为中小企业,透过计划推动中小企业多参选与出口业有关的活动,最终使香港得以拓展其境外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