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D Fund申請簡介2020
由2020年1月20日開始,BUD Fund (BUD專項基金) 倍增至共400萬的資助,基金旗下的優化版內地計劃及自貿協定計劃 (即原來的「東盟計劃」加自貿經濟體)各提供最高200萬的資助,並有一系列的優化措施。由於申請BUD手續頗為繁複,單是表格就有幾十頁,故此BUD顧問編寫了「BUD專項基金申請簡介(2020年最新版本)」供有需要人士參考。
BUD企業支援計劃要點
- 內地計劃資助50%的項目費用,累計上限200萬港元
- 自貿協定計劃(即原東盟計劃)的資助比例及上限和內地計劃一樣
- 可選擇是否接受前期撥款
- 申請成功可獲首期撥款最高達資助額的75%
- 無需開設獨立銀行戶口,只需作個人擔保即可獲得前期撥款
- 每個計劃最多可申請20次,兩個計劃可同時申請
- 每次申請最多可獲100萬港元
- 全年接受申請 (過往每季處理申請)
- 項目可於提交申請後展開
- BUD項目需在24個月內完成
- 自貿地區包括東盟十國 (即菲律賓、印尼、馬來西亞、泰國、新加坡、汶萊、柬埔寨、老撾、緬甸及越南)、歐洲自由貿易協會成員國 (即冰島、瑞典、瑞士及列支敦斯登)、澳門、紐西蘭、澳洲、智利及格魯吉亞,共19個國家或地區
BUD Fund 資助範圍
- 品牌發展 (Branding) – 建立品牌、商標註冊、形象設計等
- 升級轉型 (Upgrading) – 購買或租用生產設備、機器或升級系統,新產品設計
- 拓展內銷 (Domestic Sales) – 網上推廣、網站、展覽等 *原計劃只包括內地銷售,故稱為內銷,現已加入自貿地區
BUD Fund 申請資格
-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
- 實質業務證明包括:
商業登記
MPF強積金供款紀錄
發票及收據等等 - 如當地有投資,需證明彼此關係,如申請企業持股或共同大股東
BUD Fund 項目監管方法
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要提交最終報告及最終經審計帳目,以證明BUD項目已經完成並完全付款給供應商
如項目推行時間超過18個月,須另外再於12個月後的一個月內提交涵蓋項目推行首12個月的進度報告及年度經審計帳目。(中期報告確保進度和帳目清晰)
第(i)及(ii)類BUD申請
第(i)類申請適合本身沒有任何當地業務的企業,聘請合資格市場研究顧問為企業進軍當地市場進行調查及研究。
第(ii)類申請適已有計劃到當地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市場推廣的企業。這亦是大部份申請企業的選擇。
BUD Fund 撥款發放安排
「不申領首期撥款」:項目核准開支的50%,每宗申請資助上限100萬,累積上限200萬
「申領首期撥款」:在成功申請時獲發政府資助額最高75%,公司主要股東有需要作個人擔保,並在項目完成後獲發餘款
BUD Fund 評審流程
先由BUD秘書處 (由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執行)作初步評估,再交由計劃管理委員會審批,該委員會由一名政府官員擔任主席(一般是工業貿易署署長),成員包括來自政府、及在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營銷市場方面具有專業知識或經驗的工商專業界人士。審批結果由BUD秘書處向申請企業通知。
BUD Fund 報價需知
由於BUD基金的資助來自公帑,每分每毫都要花得審慎,所以報價都必須符合特區政府的「標準採購程序」
- 總值不超過2,000港元,申請企業無須提交書面報價
- 總值超過2,000港元但不多於50,000港元,申請企業至少有2個報價
- 總值超過50,000港元但不多於300,000港元,申請企業至少有3個報價
- 總值超過300,000港元但不多於1,400,000港元,申請企業至少有5個報價
- 總值超過1,400,000港元,申請企業必須採用公開投標程序
*報價時供應商須簽訂誠信及反圍標條款確認書
BUD顧問協助申請最符合公司利益
由以上所見,無論是優化版內地計劃還是自貿協定計劃,申請程序都絕不簡單,一方面要熟悉政府既定要求及程序,另一方面又要同時兼顧品牌、升級及市場推廣,跨專業的內容超出了一般公司行政要求,而且稍有不妥之處,即會被BUD秘書處要求解釋,費時失事,錯失新市場的無限商機。故此,聘用專業的BUD顧問實在是最方便最符合效益的申請BUD途徑,顧問每月都會處理不同的申請,富有經驗,並掌握最新情報,確保能提供到第一手的消息,減省公司內部資源,以及申請延誤或失敗帶來的風險。馬上聯絡依時分專業BUD顧問 ([email protected])